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关于兴奋剂的那些事儿
2020年02月29日 16:37 来源:研究室

吴丹、洪洁波、季列夫

      北京时间2020年2月28日下午5时,备受瞩目但因多种原因延迟宣判的孙杨案裁决终于出炉,迅速引爆了各大媒体和票圈。目前国际体育仲裁院只发布了新闻稿(Media Release),具体的裁判文书预计将在一周左右公布。笔者认为在裁判文书全文公布前尚不应对本案进行具体分析。我们不妨先借此聊一聊媒体聚光灯下的国际体育仲裁院。


一、什么是国际体育仲裁院

      国际体育仲裁院(英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缩写为CAS;法语:Tribunal Arbitral du Sport,缩写为TAS),又译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是一个专门为解决体育纠纷而设立的国际性仲裁机构。该机构总部位于瑞士洛桑,在纽约和悉尼设有分院,同时在奥运会期间会设立特别分院。国际体育仲裁院由时任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先生提议于1984年设立。

      设立之初的国际体育仲裁院是国际奥委会的一个下属机构。1994年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裁决认为国际体育仲裁院和国际奥委会之间的广泛联系必须引起注意。作为回应,国际体育仲裁院建立了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英语: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缩写为 ICAS)以替代国际奥委会的监督,使其自身在组织上和财政上和国际奥委会相互独立。

      1995年我国就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规定了体育仲裁制度。2012年,国际体育仲裁院在上海设立了听证中心,这是其在亚洲设立的首个听证机构。可以说我国与国际体育仲裁院已经有了数十年的渊源。


二、CAS[1]仲裁程序

      (一)管辖

      根据CAS规则,任何直接或间接地和体育相关的争议都可以提交CAS进行仲裁或调解,比如商业性纠纷,或对体育组织某项决定提起的纪律性纠纷。CAS目前适用的规则是2019年1月1日起经修订并生效的版本,本次修订的一个重大改变,系增设了反兴奋剂部门(Anti-Doping Division)。

      修订前,CAS分以下两种情形分别享有管辖权:一是当事人具有纠纷处理的书面合意,不论该等合意见于相关合同(如赛事赞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是达成在纠纷发生之后,此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ordinary arbitration proceedings),由普通仲裁部门(Ordinary Arbitration Division)负责;二是针对体育组织之决定的上诉(如曼城俱乐部对欧足联对其处以禁赛的决定[2]),前提是该等体育组织的规则允许上诉[3]或双方另有明确的协议,此时适用的是上诉程序(appeal arbitration proceedings),由上诉仲裁部门(Appeals Arbitration Division)负责。

      修订后,CAS将针对反兴奋剂案件的管辖从上诉仲裁部门独立划分出来,并分配给了增设的反兴奋剂部门,该部门负责反兴奋剂案件的一审(first-instance authority)和终裁(sole instance)。不过反兴奋剂案件仍适用上诉程序。

      (二)当事人

      根据CAS规则,任何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都可以在CAS进行仲裁或调解,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俱乐部、体育联盟、赛事组织者、赞助商或转播公司等。

      (三)仲裁程序

      根据CAS规则,仲裁程序分为一般规则(R27-R37)、适用于普通仲裁程序的特殊规则(R38-R46)、适用于上诉仲裁程序的特殊规则(R47-R59)三大类。普通仲裁程序和上诉仲裁程序大体上一致,但略有区别,简要总结如下:

      1、申请

      根据CAS规则,当事人依据书面仲裁合意申请仲裁,或不服体育组织之决定进行上诉,应当向CAS提交申请。普通仲裁程序的仲裁申请(Request for Arbitration)应当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请求、记载仲裁合意的书面文件、仲裁员的人数及选择。上诉仲裁程序的上诉申请(Statement of Appeal)应当包括被上诉人的名称和地址、上诉所针对的决定、上诉请求、上诉人提名的仲裁员(如上诉人要求独任仲裁员的,则不能提名)、暂缓执行决定的申请及理由、证明CAS享有管辖权的依据。

      2、确定时限

      普通仲裁程序中,法庭办公室(CAS Court Office)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材料,并召集各方当事人,让各方当事人表达其对适用法律的意见,同时确定答辩时间。

上诉仲裁程序则没有召集相关的规定。

      3、答辩

      普通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答辩状(Answer),答辩状应当包括答辩陈述、管辖权异议、反诉,同时,被申请人还应当在该等时限内提交本方关于仲裁员的人数及选择的信息。上诉仲裁程序中,被上诉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理由后20日内提交答辩状(Answer),答辩状应当包括答辩陈述、管辖权异议、证据、证人信息及证言概述、专家证人信息。

      4、仲裁庭组成

      普通仲裁程序和上诉仲裁程序中,一般均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其中两名仲裁员是由双方当事人各自任命,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任命的仲裁员共同确定并作为首席仲裁员,仲裁程序即由该名首席仲裁员主持。当然,双方当事人亦可以选择由一名仲裁员进行独任仲裁。

      5、审理

      普通仲裁程序和上诉仲裁程序中,审理均由书面提交(Written Submissions)和听证(Hearings)两部分组成。书面提交阶段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提供书面材料对事实及理由进行陈述、答辩;听证阶段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口头陈述、答辩,并听取双方证人、专家证人的证言及进行交叉盘问。

      6、裁决

      普通仲裁程序和上诉仲裁程序中,裁决以简单多数决规则确定,如无法形成简单多数决,则由仲裁庭主席单独确定。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根据瑞士法向瑞士法院申请撤销。不过,瑞士法院一般只有在程序性瑕疵的情况下撤销仲裁裁决,不会对裁决涉及的实体问题进行实质审查。

      7、其他

      根据CAS规则,仲裁地一般为瑞士洛桑,即CAS所在地,但某些情况下,经当事人同意及仲裁庭主席决定,可在其他地方举行仲裁听证。例如,孙杨的听证会就在距离洛桑半小时火车车程的蒙特勒举行。

   

三、裁决后的救济途径

      CAS有体育界的“最高法院”之誉。CAS在其《仲裁指南》中建议各体育联合会在其章程中排除各国法院对体育行业纠纷的受理,将案件终审权统一交由CAS。即便如此,CAS的裁决并未排除司法审查的救济途径。

      CAS位于瑞士洛桑,其自身的规则体系自然要受到瑞士法的调整。CAS在其普通仲裁程序中明确了瑞士法在当事人未进行选择时的替补适用。同时CAS在上诉程序中规定:如当事人未能选择,则应适用做出被上诉决定的体育联合会、体育协会或相关体育组织所在地国的法律。[4] 而国际奥委会及主要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所在地的所在地大多位于瑞士。因此,CAS受到瑞士国内法调整,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有权行使司法审查管辖权,有权撤销CAS作出的仲裁裁决。

      据统计,申请撤销CAS仲裁裁决的案件数量近年来急剧增加,几乎占到瑞士最高法院受理的国际仲裁案件的一半。[5]

      撤销仲裁裁决的依据是《瑞士联邦国际私法》(Switzerland’s Federal Cod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的规定:“仅在以下情形方得撤销国际仲裁裁决:(1)独任仲裁员的指定或仲裁庭的组成不适当;(2)仲裁庭错误地行使或拒绝管辖权;(3)仲裁庭的裁决超越仲裁请求范围或未对某项仲裁请求作出裁决;(4)违反平等对待当事人或当事人有权获得听审之原则;(5)仲裁裁决违反公共政策”。[6]

      实践中,瑞士最高法院为最大程度上减少对CAS仲裁的监督和干预,保持CAS仲裁的独立性及其裁决的终局性,一贯奉行支持CAS仲裁的立场,对《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所规定的撤销裁决的理由进行严格解释,限制其使用。这使得当事人难以轻易推翻CAS的仲裁裁决。[7]根据相关媒体报道,CAS的裁决被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的比率仅为约7%。


四、历史上的那些事儿

      (一)拉杜坎与国际奥委会兴奋剂纠纷案

      2000年悉尼奥运会,罗马尼亚体操选手拉杜坎在全能比赛中斩获金牌,但在赛后的兴奋剂检测中却表明,其服用了违禁药品伪麻黄碱。因此,国际奥委会作出了取消参赛资格并收回金牌的裁决。拉杜坎对该裁决不服,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悉尼奥运会特别仲裁分院(以下简称“悉尼特别分院”)提出了仲裁申请。拉杜坎的主要理由是其本人并未曾想服用禁药,之所以药检不合格,是因为服用了一粒感冒药,而感冒药是队医开的,故其本人无任何责任,而且其体内的伪麻黄碱含量反而会损害其体操水平的发挥,因此申请撤销国际奥委会的裁决。但悉尼特别分院审理后认为,兴奋剂问题适用严格责任,而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思,也无需证明该种物质是否能够提高比赛成绩,因此驳回了拉杜坎的请求。此后拉杜坎上诉至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也遭到驳回。国际奥委会的处罚让拉杜坎受到了极大的同情,但却符合兴奋剂的处罚原则。而事实上,国际奥委会并没有没收她取得的其他奖牌,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其主观因素,行使了自由裁量权。

      (二)莎拉波娃诉国际网球联合会案

      2016年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网坛美少女莎拉波娃因服用兴奋剂米曲肼被国际网球联合会(以下简称“ITF”)禁赛两年。莎拉波娃向CAS上诉,声称其家族有遗传性糖尿病,并且本人先天缺镁,因此她从2006年开始即服用该药物用于治疗疾病和缓解不适,而该药物在2016年1月1日才被列入兴奋剂名单中,且ITF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并未通知该药物地位的变化,存在过错。作为流量女王,莎拉波娃也未在海量的邮件中及时查收兴奋剂的更新名录(3次邮件)。被上诉人ITF则尖锐地指出,米曲肼治疗糖尿病和缺镁以及缓解心脏不适在医学和常识上不合理,而且其团队忽略掉兴奋剂目录的邮件与常理不符。而最终,CAS部分支持了莎拉波娃的上诉,认为其在服用米曲肼无重大过错,将禁赛期减少至15个月。

      莎拉波娃的禁赛极大地冲击了其商业帝国(以耐克为代表的多年合作伙伴纷纷解约),也对国际女子职业网联(以下简称“WTA”)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后果。禁赛复出后的莎拉波娃虽然依然有票房号召力,也取得了不少顶级赛事的外卡,但“cheater”声不断,且再也无法回到超一流选手的行列,并于2020年2月26日宣布退役。

      莎拉波娃案有不少场外看点,首先,她是在ITF宣布对其禁赛之前,抢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开承认其服用了违禁药品,并解释了理由,博得一番好感,不得不佩服其拥有的顶尖团队;其次,WTA对其当红球星开刀,可谓是“大义灭亲“,但据爆料,许多女球员当时收到了WTA的邮件,要求她们不要对莎拉波娃发表负面看法;最后,颇具意味的是,她的“真爱”小威廉姆斯曾公开声明自己申请了“治疗用药豁免”,可以使用用于治疗用途的药物,其“坚定地支持捍卫竞技体育的干净和纯洁”。

      (三)德布鲁因诉国际游泳联合会案

      CAS第一例公开审理案件的主角是爱尔兰运动员德布鲁因,其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夺得三枚金牌。1998年2月,在家中接受了国际游泳联合会的飞行药检,被查出含有致命的威士忌酒精,此外尿样中检测出雄烯二酮。专家怀疑,在尿样中掺入酒精是为了掩盖其中的兴奋剂成分。德布鲁因被禁赛四年,理由是试图破坏药检尿样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德布鲁因上诉至CAS,并出席了CAS的听证会,她与律师提出了“尿样被别人做了手脚”,但未被采纳,维持了原判。禁赛期间,德布鲁因退役,多年来其一直否认使用了兴奋剂,出过一本自传《金牌》,并成为了一名律师。


五、结语

      孙杨案是CAS历史上第二次公开听证会,与德布鲁因案的公开听证会恰好时隔20年。但历史上的第三场公开听证会似乎并不需要等待那么长时间。2020年2月3日,WADA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交正式申请,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裁决俄罗斯兴奋剂案案件。听证会双方为WADA和俄罗斯反兴奋剂机构(RUSADA)。此前,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曾于2019年12月9日在瑞士洛桑召开执行委员会会议,12名成员一致通过对俄罗斯处罚决议,认定俄罗斯反兴奋剂机构相关行为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处罚期四年。处罚期内,俄罗斯将被禁止参加和举行包括奥运会及世锦赛在内的大型赛事,俄罗斯运动员只能以中立身份参赛,不能升俄罗斯国旗,奏俄罗斯国歌,俄罗斯随后表示拒绝接受这一处罚决定。[8]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索引

[1] 为行文的方便,以下提及国际体育仲裁院处均使用其英文缩写CAS。

[2] Club Financial Control Body Adjudicatory Chamber decision on Manchester City Football Club

https://www.uefa.com/insideuefa/disciplinary/news/025a-0ebb5e58a3a7-17e0373612bf-1000--club-financial-control-body-adjudicatory-chamber-decision-on-ma/

[3] 国际泳联、欧足联等组织在其章程中要求会员承诺接受CAS的管辖并服从CAS作出的所有终审裁决。

[4] 杨 磊:论国际体育仲裁院实体法律适用机制的特殊性,《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4年第29期。

[5] 石现明:略论申请撤销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的理由,《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26期。

[6] 石现明:略论申请撤销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的理由,《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26期。

[7] 石现明:略论申请撤销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的理由,《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26期。

[8]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就俄罗斯兴奋剂案申请举行公开听证会,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577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