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业务部副主任
专职律师
刑事诉讼、刑事非诉、税务合规、税务争议解决
分所刑事部副主任
刑事诉讼、刑事非诉、税务合规、税务争议解决
1.许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变更指控,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减轻处罚;
2.詹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变更罪名,获缓刑处理;
3.邱某滥伐林木案,在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背景下,经辩护,减轻处罚。
工学、法学双学士,法律硕士
注册会计师
2011年9月-2024年11 月,福建某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工作
2024年12月至今,浙江六和(嘉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