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卫光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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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302200810397065
语言中文
电话15888586382
章卫光 - 六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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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卫光
宁波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30220081039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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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888586382
律师信息

民政厅评为2021年度浙江省社会组织领军人物;2021年12月被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评为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二星专家志愿者;2022年1月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宁波市优秀人民监督员;2023年2月被浙江省三门县政协评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先进个人;2023年2月带领撰写的《新型婚育观的基本内涵与构建路径研究》研究课题获2022年度浙江省民政厅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优秀奖;2023年1月担任负责人的浙江省三门政协法律服务委员工作室被三门县政协评为优秀委员工作室;


社会职务:

2016年11月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妇联、宁波市司法局评为首届宁波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能手;2018年1月被评为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人民调解协会评为宁波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10月被宁波市律师协会评为宁波市优秀公益律师;2020年3月被宁波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成绩突出人民调解员;2020年9月被宁波市江北区委、区政府评为并通报表扬全区民政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11月被宁波市律师协会评为名优律师;2021年2月被宁波市律师协会评为宁波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2021年10月被浙江省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就业导师;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和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实验学校等多家学校法治副校长;宁波市律师协会首届海曙分会副会长;第四届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首届浙江省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宁波市台州商会副会长兼法律顾问;宁波市三门商会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专家志愿者;浙江省三门县政协委员;浙江省三门县政协法律服务委员工作室负责人;宁波市鄞州区无党派人士等。


专业领域

公司合同

婚姻继承

企业法律顾问

财富管理与传承

调解与谈判


代表业绩:

蔡总财富管理与传承案例;

买卖关系中未收到货款即出具收据或发票的风险提示;

装饰装修合同——案由难断终立案,谈判成功促和解;

离婚纠纷争取孩子抚养权典型案例;

遗产继承纠纷——遗嘱情形下遗产分割协议的功效;


理论研究:

著有《论婚姻家事纠纷股权分割与企业传承》、《新型婚育观的基本内涵与构建路径研究》、《让“第三者”从道德到法律都无处可藏—论“第三者”破坏婚姻之立法对策》、《婚姻纠纷调解之吾感一二》、《婚姻家庭的传承—议财产继承权》、《防控疫情与复工复产务必依法、科学、有序》、《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分析》、《浅谈商品房买卖中的“霸王合同”》、《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论“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限制》、《刘某诉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精神病(智残)司法鉴定标准》、《司法确认的程序规则》、《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并非同一机关》、《浅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几点问题》、《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办案要点》、《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之法律效力》、《谈劳动仲裁的反申请或诉讼中的反诉》、《浅谈办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关于承揽合同定作人验收行为的法律分析》、《关于沈XX离婚案件的代理》、《浅谈财产继承权》、《从宁波房产新政退房第一案说起谈不可抗力》、《浅谈车位权属》、《正赶上经济危机的<劳动合同法>》、《一起工伤复查鉴定期待遇争议案评析》、《陈XX故意伤害案辩护》、《以案说法——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论办理土地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浅谈证人不出庭作证原因及对策》等论文多篇。


教育及工作经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1、2007.4~2008.6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2008.7~2015.12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3、2016.1~2018.7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4、2018.8~2024.3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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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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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宁波
专业领域

公司合同

婚姻继承

企业法律顾问

财富管理与传承

调解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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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评为2021年度浙江省社会组织领军人物;2021年12月被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评为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二星专家志愿者;2022年1月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宁波市优秀人民监督员;2023年2月被浙江省三门县政协评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先进个人;2023年2月带领撰写的《新型婚育观的基本内涵与构建路径研究》研究课题获2022年度浙江省民政厅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优秀奖;2023年1月担任负责人的浙江省三门政协法律服务委员工作室被三门县政协评为优秀委员工作室;


社会职务:

2016年11月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妇联、宁波市司法局评为首届宁波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能手;2018年1月被评为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人民调解协会评为宁波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10月被宁波市律师协会评为宁波市优秀公益律师;2020年3月被宁波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成绩突出人民调解员;2020年9月被宁波市江北区委、区政府评为并通报表扬全区民政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11月被宁波市律师协会评为名优律师;2021年2月被宁波市律师协会评为宁波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2021年10月被浙江省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就业导师;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和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实验学校等多家学校法治副校长;宁波市律师协会首届海曙分会副会长;第四届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首届浙江省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宁波市台州商会副会长兼法律顾问;宁波市三门商会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专家志愿者;浙江省三门县政协委员;浙江省三门县政协法律服务委员工作室负责人;宁波市鄞州区无党派人士等。


专业领域

公司合同

婚姻继承

企业法律顾问

财富管理与传承

调解与谈判


代表业绩:

蔡总财富管理与传承案例;

买卖关系中未收到货款即出具收据或发票的风险提示;

装饰装修合同——案由难断终立案,谈判成功促和解;

离婚纠纷争取孩子抚养权典型案例;

遗产继承纠纷——遗嘱情形下遗产分割协议的功效;


理论研究:

著有《论婚姻家事纠纷股权分割与企业传承》、《新型婚育观的基本内涵与构建路径研究》、《让“第三者”从道德到法律都无处可藏—论“第三者”破坏婚姻之立法对策》、《婚姻纠纷调解之吾感一二》、《婚姻家庭的传承—议财产继承权》、《防控疫情与复工复产务必依法、科学、有序》、《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分析》、《浅谈商品房买卖中的“霸王合同”》、《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论“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限制》、《刘某诉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精神病(智残)司法鉴定标准》、《司法确认的程序规则》、《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并非同一机关》、《浅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几点问题》、《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办案要点》、《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之法律效力》、《谈劳动仲裁的反申请或诉讼中的反诉》、《浅谈办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关于承揽合同定作人验收行为的法律分析》、《关于沈XX离婚案件的代理》、《浅谈财产继承权》、《从宁波房产新政退房第一案说起谈不可抗力》、《浅谈车位权属》、《正赶上经济危机的<劳动合同法>》、《一起工伤复查鉴定期待遇争议案评析》、《陈XX故意伤害案辩护》、《以案说法——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论办理土地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浅谈证人不出庭作证原因及对策》等论文多篇。


教育及工作经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1、2007.4~2008.6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2008.7~2015.12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3、2016.1~2018.7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4、2018.8~2024.3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