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卫康 杭州
国际法律业务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利代理师、技术经纪人、工程师
执业证号13304199610415967
语言中文、英文、法语
电话0571-87912961
邮箱zhaoweikang@liuhelaw.com
赵卫康 - 六和律师事务所
赵卫康 - 六和律师事务所
赵卫康
杭州
国际法律业务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利代理师、技术经纪人、工程师
执业证号13304199610415967
语言中文、英文、法语
电话0571-87912961
邮箱zhaoweikang@liuhelaw.com
律师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长期从业者荣誉证书;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首批(专利国际事务)高层次人才;

律新社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领先律师”品牌之星。

赵卫康律师擅长从企业发展的全局利益出发提供综合的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赵卫康律师自首次执业至今27年来,代理了几千件国内和国际专利申请,多件专利获评中国专利奖和浙江省专利奖。赵卫康律师也代理了上千件国内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

赵卫康律师代理各类企业处理或化解过几百件知识产权纠纷或纠纷风险,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境外主体以及互联网环境,案件涉及专利民事和行政诉讼、商标民事和行政诉讼、著作权民事诉讼,在海关、地方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查处程序,以及在天猫商城等互联网平台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事宜。

赵卫康律师为数以百计的企业提供综合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种知识产权手段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个政府部门和科技创新园区提供知识产权顾问服务。


社会职务: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会员,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

全国律协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研讨员;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

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

中国(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

入选浙江省首批商业秘密领域专家人才名单;

浙江省专利代理师协会理事;

湖州、金华、宿州等多个城市政府部门选聘的首批知识产权专家;

中国计量大学知识产权法客座教授。


专业领域
代表业绩:

担任迪安诊断(300244)等多家上市公司和外向型企业集团的知识产权顾问,常年提供涉及国内和国外专利和商标申请、管理、运用和保护的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

为诺力股份(603611)等行业领军企业提供境内外专利和商标代理服务,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奖;

为星光农机(037896)等行业领军企业提供专利布局和专利风险评估等重大知识产权专项服务;

担任亚太经合组织2011年OVOB品牌示范项目专家组特邀知识产权律师,受邀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的首尔“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国际会议并宣讲品牌建设项目经验;

代理茅盾先生孙子孙女诉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侵害茅盾先生手稿著作权案获评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在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健睡宝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系列纠纷案中代理原告维权;

代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源泉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代理深圳市太尔卫厨电器有限公司诉上海约普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代理安吉鑫纯竹制品厂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代理超威电源有限公司诉北京金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代理上海和也卧室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和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

代理浙江绿卿竹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在西班牙麦加伊莱卡股份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中代理第三人应诉;

代理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国家工商总局撤销新黎明科创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及请求浙江省工商局撤销浙江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等系列企业名称纠纷案;

代理杭州斑斑咔司服装有限公司等应诉北京尚佳优威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并代理客户提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反诉;

代理浙江华象杯业有限公司等应诉永康市亚泰杯业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并提起再审。


教育及工作经历

休斯顿大学法学院美国知识产权法访问学者(2009年)

浙江大学法学硕士(2000-2004年)

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工学学士(1987-1991年)

赵卫康 - 六和律师事务所
赵卫康

国际法律业务部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

专利代理师

技术经纪人

工程师

办公室杭州
语言中文、英文、法语
执业证号13304199610415967
电话0571-87912961
邮箱zhaoweikang@liuhelaw.com
律师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长期从业者荣誉证书;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首批(专利国际事务)高层次人才;

律新社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领先律师”品牌之星。

赵卫康律师擅长从企业发展的全局利益出发提供综合的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赵卫康律师自首次执业至今27年来,代理了几千件国内和国际专利申请,多件专利获评中国专利奖和浙江省专利奖。赵卫康律师也代理了上千件国内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

赵卫康律师代理各类企业处理或化解过几百件知识产权纠纷或纠纷风险,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境外主体以及互联网环境,案件涉及专利民事和行政诉讼、商标民事和行政诉讼、著作权民事诉讼,在海关、地方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查处程序,以及在天猫商城等互联网平台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事宜。

赵卫康律师为数以百计的企业提供综合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种知识产权手段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个政府部门和科技创新园区提供知识产权顾问服务。


社会职务: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会员,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

全国律协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研讨员;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

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

中国(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

入选浙江省首批商业秘密领域专家人才名单;

浙江省专利代理师协会理事;

湖州、金华、宿州等多个城市政府部门选聘的首批知识产权专家;

中国计量大学知识产权法客座教授。


专业领域
代表业绩:

担任迪安诊断(300244)等多家上市公司和外向型企业集团的知识产权顾问,常年提供涉及国内和国外专利和商标申请、管理、运用和保护的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

为诺力股份(603611)等行业领军企业提供境内外专利和商标代理服务,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奖;

为星光农机(037896)等行业领军企业提供专利布局和专利风险评估等重大知识产权专项服务;

担任亚太经合组织2011年OVOB品牌示范项目专家组特邀知识产权律师,受邀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的首尔“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国际会议并宣讲品牌建设项目经验;

代理茅盾先生孙子孙女诉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侵害茅盾先生手稿著作权案获评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在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健睡宝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系列纠纷案中代理原告维权;

代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源泉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代理深圳市太尔卫厨电器有限公司诉上海约普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代理安吉鑫纯竹制品厂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代理超威电源有限公司诉北京金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代理上海和也卧室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和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

代理浙江绿卿竹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在西班牙麦加伊莱卡股份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中代理第三人应诉;

代理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国家工商总局撤销新黎明科创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及请求浙江省工商局撤销浙江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等系列企业名称纠纷案;

代理杭州斑斑咔司服装有限公司等应诉北京尚佳优威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并代理客户提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反诉;

代理浙江华象杯业有限公司等应诉永康市亚泰杯业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并提起再审。


教育及工作经历

休斯顿大学法学院美国知识产权法访问学者(2009年)

浙江大学法学硕士(2000-2004年)

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工学学士(1987-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