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章节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总则 | 制定依据、定义、适用范围、适用原则; |
2 | 管理体制 | 领导协调机制、建设和统筹管理工作职责、部门职责、合作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行业自律体系; |
3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编制与报批、规划重点内容、规划论证、咨询服务和社会监督; |
4 | 平台服务和体系建设 | 线上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一站式金融服务、物流运营服务系统、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分类监管、全流程专业风险分析; |
5 | 促进措施 | 便利化通关监管模式、标准化监管流程、新型质量监管模式、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人民币结算服务、高端智能化物流服务、仓储业升级及供应链物流、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数据库、综合评价体系、综合指数体系、统计管理新模式、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公共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与人才发展联盟; |
6 | 环境营造和制度支持 | 政策调整、措施报批、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权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纠纷专业仲裁机构、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司法网上处理机制、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通用规则、专项资金、制度创新清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适合本市区域产业特色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
7 | 附则 |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序号 | 六大体系 | 主要内容举例 | 解读 |
1 | 信息共享体系 | (第33条)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应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对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逐步建立反映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数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应当逐步建立以跨境电子商务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依据的统计管理新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多方联动的统计制度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统计分类规范。 | 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是杭州综试区“关”、“税”、“汇”、“检”、“商”、“物”、“融”一体化的基础。有利于单据比对信息不符的查处、通关清单的申报管理、质量追溯及信息备案管理、业务信息查询管理等,从而构成以产业园为服务载体的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要素。 |
2 | 金融服务体系 | (第18条)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开展规范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 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在传统电商平台已相对成熟,其威力在于和线下的物流、票流、合同信息流的一一对应关系、企业信用评级的多维度评价体系以及资金端和资产端全打通的连接体系。 |
3 | 智能物流体系 | (第19条)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应当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和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 | 通过智能物流平台,嫁接传统货运代理、运输、第三方联运、物流辅助以及城市快运、分拣、仓储等,形成符合电商消费特点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以解决货物流转速度、清关优化能力、快消服务水平的若干“痛点”。 |
4 | 电商信用体系 | (第20条)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应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和信用负面清单系统,运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及其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基础数据,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分类监管。 | 相较于依赖行业许可、准入门槛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等手段而言,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信用负面清单等方式释放的是制度红利、市场价值以及个体差异,是平衡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调节器。 |
5 | 统计监测体系 | (第21条)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应当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办法,为行政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咨询服务。 | 在信息披露和共享、信用增值和利用的平台基础上,统计监测于国计民生、行业调研以及企业经营决策密切相关。唯一重要的将是信息采集、指标设置和信息安全。 |
6 | 风险防控体系 | (第22条)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应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和复查完善机制,以跨境电子商务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全流程专业风险分析。 | 风险防控体系作为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后续管理的再升级。需要市场监督、海关、质量监督、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构密切配合。 |
序号 | 地区 | 措施主要内容 |
1 | 天津 | 成立“京津冀跨境电商产业联盟”;在原有的保税港、电商产业园、经济区的基础上来进行;全国最大的跨境支付企业首信易支付将总部迁址中心商务区,并将在这里建设全国结算中心;借助自贸区和自身区位优势;天津机场片区将重点发展航空快、直邮为主的跨境进出口业务;天津港东疆片区重点发展以备货模式为主的跨境电商的海运进口业务;中心商务片区将重点打造跨境电商全供应链一体化的服务平台。 |
2 | 上海 | 跨境电商模式包括:网上直购进口模式、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一般出口模式,城市跨境电商在于直购和保税进口以及一般出口。主要任务:集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体系、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提升跨境支付与收结汇服务、创新支持跨境电商税收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创新研究和人才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和统计监测等12项。 |
3 | 重庆 | 模式齐全,包括:一般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率先在渝中区、保税港区集中打造一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示范区和示范企业。 |
4 | 合肥 | 着力建设大宗产品电子商务贸易中心、行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呼叫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核心区。 |
5 | 郑州 | 以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为核心区域、新郑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航空一类口岸、铁路一类口岸、邮政口岸等区域;已于近日启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并与会发布《国家跨境电商产业融合标准》。 |
6 | 广州 | 在2015年率先试行跨境电商备案制管理,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 |
7 | 成都 | 2017年4月1日启动成都双流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保税备货出口业务。 |
8 | 大连 | 联通海关、国检、国税、外管、商务、工商、质检等政府部门,以及电商、物流、金融、保险等企业主体。 |
9 | 宁波 | 主要从事跨境进口电商贸易,其依托保税区的优势,开展“保税备货模式”。 |
10 | 青岛 | 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自贸区战略,构建“一带一路”沿线跨境贸易电商网络,探索打造“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国家自贸区战略地方合作跨境电商发展机制,率先开通有效运用自由贸易协定政策体系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行平台。确立11个跨境电商重点产业园。 |
11 | 深圳 | 制定出《深圳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小批量进口产品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处理程序(试行)》,为CCC目录内未获得CCC认证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的进口产品提供快速便捷的进口渠道。 |
12 | 苏州 | 建设全国性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聚集中心、大数据信息中心、创新创业中心、配套服务中心”等“四大中心”。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生效日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主席令第18号 | 2005年4月1日,(2015年修订) |
2 |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05〕2号 | 2005年1月8日 |
3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 商改发〔2007〕490号 | 2007年12月13日 |
4 | 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 商商贸发〔2009〕540号 | 2009年11月30日 |
5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 | 2010年5月31日 |
6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 2010年9月1日 |
7 | 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商商贸发〔2010〕239号 | 2010年6月24日 |
8 | 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 | 2013年6月7日 |
9 |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 | 2015年12月28日 |
10 |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3〕32号 | 2013年8月8日 |
11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 | 商电函〔2013〕911号 | 2013年10月31日 |
12 | 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4〕19号 | 2014年5月4日 |
13 |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 国发〔2015〕24号 | 2015年5月4日 |
14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 / | 2012年12月28日 |
15 | 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 | 工商企注字〔2017〕47号 | 2017年4月11日 |
16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 | 2016年5月1日 |
17 |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 | 2016年9月1日 |
18 | 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 |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 2016年3月17日 |
19 | 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健康发展、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暂行) | 工商网监字〔2016〕2号 | 2016年1月8日 |
20 | 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 | 工商消字〔2015〕189号 | 2015年11月12日 |
21 | 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 | 工商办字〔2015〕183号 | 2015年11月6日 |
22 |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 | 2015年10月1日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生效日期 | |
1 |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 国办发〔2013〕89号 | 2013年8月21日 |
2 |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5〕46号 | 2015年6月16日 |
3 | 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14〕56号 | 2014年8月1日; (已失效) |
4 | 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 财政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公告2016年第40号 | 2016年4月6日 |
5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关税〔2016〕18号 | 2016年4月8日 |
6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3〕96号 | 2014年1月1日 |
7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 | 2016年4月8日 |
8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 | 2016年10月19日 |
9 | 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 署科函2013年第59号 | 2014年3月4日 |
10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 汇发〔2013〕15号 | 2013年6月1日 |
11 | 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汇发〔2013〕22号 | 2013年6月1日 |
12 | 关于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 2013年9月3日 |
13 | 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 | 汇发〔2016〕25号 | 2016年11月1日 |
14 | 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 | 汇发〔2015〕7号 | 2015年1月20日 |
15 | 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 | 汇发〔2013〕30号 | 2013年9月1日 |
16 | 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 2013年9月1日 |
17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银发〔2009〕212号 | 2009年7月3日 |
18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公告 〔2009〕第10号 | 2009年7月1日 |
19 | 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汇发〔2015〕49号 | 2016年1月1日 |
20 | 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 汇发〔2016〕16号 | 2016年6月9日 |
21 | 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汇发〔2014〕37号 | 2014年7月4日 |
22 |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 银发〔2016〕132号 | 2016年5月3日 |
23 |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37号 | 2015年3月10日 |
24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 2016年5月1日 |
25 |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 财税〔2016〕36号附件4 | 2016年5月1日 |
26 | 关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143号 | 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 |
27 | 关于服务外包企业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商办财函〔2010〕1439号 | 2010年10月22日 |
28 | 关于跨境生产保健食品产品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 国食药监许〔2010〕363号 | 2010年9月6日 |